各部门、二级学院🆕、全体教职工🛹🍷:
根据教育部、上海市教委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作会议的通知,现将教职工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🍡😮、采集范围
所有学校在编教职工(各类专业技术人员🫰🏻、管理人员🚶🌂、工勤人员)和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的在岗教职工。
二🌏、需采集的信息涉及👏🏼:基本信息(人事处已经统一导入)、学习经历👨🏿🏫、工作经历👋🏽、岗位聘任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🧏、基本待遇(人事处统一填写)🙊、年度考核(人事处统一填写)🪀、教师资格、教育教学、教学科研成果🎦、教学科研奖励🏸、入选人才项目👩🏻💻🦬、国内培训🦕、海外研修、技能及证书、教职工联系方式等👨🏽🦳,打星号的项目为必填项,没有相关信息填写“无”。
三🦾、工作具体安排
1🏊♂️、各部门动员并督促教职工7月16日前完成数据录入(各办公室主任务必通知到部门所有教职工)🫨,教职工到“信息门户——公告中心——人事公告”处下载登录密码。
2🤾🏼、教师根据个人账号(即个人身份证号)和分配的密码登陆“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-教师自助子系统”。(网址:http://202.120.199.166:8082/selfservice/index)
3🧑🏿⚖️、修改个人密码,录入信息(录入要求和常见问题参照附件1: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指导手册),填报信息要求真实、准确🪧。
4🍼、人事处审核填报数据🛬🤱🏻,若审核未通过请及时修改信息👍🏽。
5、学校信息采集完毕后上报数据。
联系人:李老师
联系电话:38223002
人事处
2015年7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