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二级学院、全体教职工👆🏼:
根据教育部、上海市教委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作会议的通知👵🏼,现将教职工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👮🏻♂️:
一、采集范围
所有学校在编教职工(各类专业技术人员👐🏼👩🏽💻、管理人员、工勤人员)和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的在岗教职工。
二🤴、需采集的信息涉及:基本信息(人事处已经统一导入)、学习经历👷♂️⚰️、工作经历、岗位聘任👷🏼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、基本待遇(人事处统一填写)👐🦹🏽♂️、年度考核(人事处统一填写)、教师资格⛹🏻♂️、教育教学、教学科研成果🥦、教学科研奖励𓀍、入选人才项目🏇🏼🏋🏼♂️、国内培训、海外研修、技能及证书🎃、教职工联系方式等。
三、工作具体安排
1、各部门动员并督促教职工7月16日前完成数据录入(各办公室主任务必通知到部门所有教职工),教职工到“信息门户——公告中心——人事公告”处下载登录密码☛。
2🐰、教师根据个人账号(即个人身份证号)和分配的密码登陆“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-教师自助子系统”。(网址:http://202.120.199.166:8082/selfservice/index)
3🚴🏼、修改个人密码,录入信息(录入要求和常见问题参照附件1💁🏿: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指导手册)🫷🏻,填报信息要求真实✊、准确🧑🏻🎄。
4🤽🏿、人事处审核填报数据,若审核未通过请及时修改信息。
5⛰、学校信息采集完毕后上报数据😛。
联系人:李老师
联系电话:38223002
人事处
2015年7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