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😆: 因校区建设及管理需要,现对华宁路校区行政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统一登记👩🏭,请各有关部门(含各二级学院)将本部门在华宁路校区(含华宁路121号)的行政办公用房使用情况(详细至每个独立分隔的房间),按附表格式要求进行统一登记👩🏻✈️,报至闵行校区管理办公室。 联系邮箱:niy@sdju.edu.cn🤾。 截止日期:2015年5月8日。 注🍺:行政办公用房即教职员工办公用房间,不含各类学生上课教室🧛🏿♀️、体育场馆👮🏻♀️、图书馆🎸、实验实训场地、会堂♍️、生活及后勤辅助用房。 闵行校区管理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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