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(部): 为了更好地完善校区功能布局,经第74次党委会讨论决定对学校校区功能布局进行调整👨🏿,具体到2015年9月新学期开学前调整安排如下🤽: 一、各学院管理及办公主体 1.电气学院、机械学院、电子信息学院、汽车学院主体及商学院🧔🏿♀️、外国语学院全体安排至临港校区。 2.高职学院、设计与艺术学院全部安排至闵行华宁路校区🏄🏻♀️。 二✌🏼、各学院学生 1.2014级研究生安排至闵行华宁路校区,2013级、2015级安排至临港校区。 2.电气学院(12级)、机械学院(12级)💁🏿♌️、汽车学院(12级)、电子信息学院(12级部分)本科生和设计艺术学院🧑🏼🎓、高职学院全体学生安排至闵行华宁路校区👨🏻🦼➡️。 电气学院(除12级)✣🎿、机械学院(除12级)、汽车学院(除12级)、电子信息学院(除12级部分)及商学院、外国语学院全体本科生安排至临港校区。 3.2015级本科新生(包括专升本💳,除设计与艺术学院)全部安排至临港校区😧🙍🏽♂️,专科新生👯♀️、设计与艺术学院本科新生安排至闵行华宁路校区。 4.本校学历留学生随二级学院同年级调整🧖🏻♀️,非学历留学生安排至闵行华宁路校区👨🦯。 5.继续教育学院国培生安排至闵行校区(西区)🧑🏻🦼🏗。 请各有关学院、部门根据第74次党委会对学校校区功能布局的总体安排🤽🏽♀️,结合本通知要求做好布局调整规划和具体搬迁工作,做好教育教学保障🦶🏽,确保新学期平稳开学𓀒。 特此通知 意昂5代理 2015年4月1日